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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关于独立、公正和诚信服务的声明与承诺
 

    山西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、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141号令)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管理体系,为实现检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,确保诚信开展检验检测工作,如下声明与承诺

    1本公司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,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外部干扰,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,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保证第三方公正立场。

    2、本公司遵循检测工作的科学性、公正性,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遵守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检验检测活动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,及时为上级部门、受检单位或委托方提供客观、公正、科学、准确的服务。

    3、本公司不超范围实施检验检测、不超范围对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。

    4、本公司如果环境、设施、设备及人员发生变化,导致相关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要求时,立即停止相关检验检测活动,查找原因,采取纠正措施,待条件满足后再恢复检验检测活动。

    5、本公司不参与任何与检验检测活动、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活动;不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产生影响的商业和技术活动;不参与和检验检测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、研制、生产等活动;当本公司参与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或施工时,与其相关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活动不再受理。

    6、本公司及人员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,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,确保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的真实、客观、准确。

    7、公司严禁不进行检验检测出具报告,严禁篡改数据结果,严禁出具虚假报告和伪造报告。

    8、本公司为客户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,检验检测的样品和技术资料存档保管,严格保密,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和复印

    9公司工作人员遵纪守法,不接受委托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提出任何与检测无关的要求;不参与任何有损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活动;所有人员不得在其他机构兼职。

    10本公司不转让、出租、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不伪造、变造、冒用、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不使用已失效、撤销、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。

    11、公司工作质量接受上级部门、委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“质量第一,诚信为本”的理念贯穿到检验检测活动的全过程

 

 

 

 

山西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

2020年7月1日